交通事故住院費用由誰先付

導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接到公安機關通知后,墊付搶救費用的義務。那么交通事故住院費用由誰先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接到公安機關通知后,墊付搶救費用的義務。關于交通事故住院費用由誰先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住院費用由誰先付
首先是醫療機構要先搶救,其次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支付,也可以協商由對方先行墊付,當然己方也可以墊付,最后憑醫院發票要求賠償,如果對方墊付的,可以在以后賠償款中扣除,都沒有的,還可以申請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接到公安機關通知后,墊付搶救費用的義務。救助基金是政府設立的基金,設立的目的就是解決搶救費用墊付的問題,其中包括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況中傷者的搶救費用墊付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