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點

導讀:
〈量刑指導意見〉規定,構成交通肇事犯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可以在6個月至2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確定具體案件的量刑起點時,同樣是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的案件,負事故全部責任的量刑起點應當高于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情形;同樣是負事故全部責任的,交通肇事致二人死亡案件的量刑起點應當高于致一人死亡的案件,略高于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的案件。那么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量刑指導意見〉規定,構成交通肇事犯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可以在6個月至2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確定具體案件的量刑起點時,同樣是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的案件,負事故全部責任的量刑起點應當高于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情形;同樣是負事故全部責任的,交通肇事致二人死亡案件的量刑起點應當高于致一人死亡的案件,略高于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的案件。關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點
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起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的規定,下列九種情形的法定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交通肇事致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交通肇事致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酒后,吸毒后駕駛機動車輛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6)明知是安全裝置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8)嚴重超載駕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9)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并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量刑指導意見〉規定,構成交通肇事犯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可以在6個月至2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對于那些具有上述九種情形的案件,在確定量刑起點時,就應當根據事故責任,事故后果的具體情況,結合當地交通肇事犯罪的治安形勢以及對同類案件的事故責任標準,宜就低以主要責任或者同等責任作為確定量刑起點的標準。確定具體案件的量刑起點時,同樣是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的案件,負事故全部責任的量刑起點應當高于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情形;同樣是負事故全部責任的,交通肇事致二人死亡案件的量刑起點應當高于致一人死亡的案件,略高于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的案件。
也就是說,對于交通肇事造成同樣后果的案件,負事故全部責任的量刑起點應當高于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對事故負相同責任的,造成較為嚴重事故后果的量刑起點應當高于造成相對不太嚴重事故后果的,但是,對于事故后果相近,事故責任相當的,量刑起點應當基本相同或者相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