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關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

導讀:
安徽省關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應根據致人重傷、死亡的人數或者財產損失的數額等危害后果以及逃逸等情節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無力賠償數額每增加5萬元,可以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造成重傷一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問題的相關解釋》中第二條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情形之一,又逃逸的。那么安徽省關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安徽省關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應根據致人重傷、死亡的人數或者財產損失的數額等危害后果以及逃逸等情節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無力賠償數額每增加5萬元,可以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造成重傷一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問題的相關解釋》中第二條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情形之一,又逃逸的。關于安徽省關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安徽省關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
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應根據致人重傷、死亡的人數或者財產損失的數額等危害后果以及逃逸等情節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⑴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①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的刑期;
②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的刑期。
⑵死亡三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①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的刑期;
②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的刑期;
③每增加死亡一人,可以增加四個月至六個月的刑期。
⑶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無能力賠償數額在45萬元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無力賠償數額每增加5萬元,可以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⑷重傷一人,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①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②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③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④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⑤嚴重超載駕駛的;
⑥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①每增加一種《解釋》中第二條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②每增加輕傷一人,可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③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又逃逸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①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二個月至四個月刑期;
②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五個月至八個月刑期。
(2)死亡三人,負事故同等責任,又逃逸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①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二個月至四個月的刑期;
②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四個月至六個月的刑期;
③每增加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五個月至十個月的刑期。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45萬元以上,又逃逸的。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無能力賠償數額每增加5萬元,可以增加二個月至四個月刑期。
(4)造成重傷一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問題的相關解釋》中第二條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情形之一,又逃逸的。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①每增加上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二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②每增加重傷一人的,可以增加四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5)死亡二人或者重傷五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①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②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四個月刑期;
③每增加死亡一人,可以增加六個月至十個月刑期。
(6)死亡六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①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②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四個月刑期;
③每增加死亡一人,可以增加六個月至十個月刑期。
(7)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80萬元以上的。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無能力賠償數額每增加10萬元的,可以增加二個月至四個月刑期。
(8)符合上述第(5)至(7)種情形之一,又具有逃逸情節的,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3、法定刑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①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②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③每增加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交通肇事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