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車輛保險應注意什么問題

導讀:
投車輛保險應注意什么問題1.保險車輛須有合法的行駛證件及號牌,并經檢驗合格,否則保險單無效。車輛保險糾紛的處理方式保險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因保險責任歸屬、賠償金額的多少發生爭議,應采用適當方式,公平合理地處理。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動,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國家強制力,當事人必須予以執行。那么投保車輛保險應注意什么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投車輛保險應注意什么問題1.保險車輛須有合法的行駛證件及號牌,并經檢驗合格,否則保險單無效。車輛保險糾紛的處理方式保險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因保險責任歸屬、賠償金額的多少發生爭議,應采用適當方式,公平合理地處理。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動,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國家強制力,當事人必須予以執行。關于投保車輛保險應注意什么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投車輛保險應注意什么問題
1.保險車輛須有合法的行駛證件及號牌,并經檢驗合格,否則保險單無效。
2.投保人應將車險現狀及所屬權益如實告之保險公司。
3.在辦理完畢保險手續拿到保單正本后,應立即核對保險單上列明項目如車牌號,發動機號,要求承保等案是否有錯漏,如有錯漏應立即提出并更正。
4.保險卡應隨車攜帶,在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5.被保險人索賠時不得有隱瞞事實,偽造單證、制造假案等欺詐行為。
6.記住保險的截止日期,提前辦理續保可以使被保險人得到連續的保障。
車輛保險糾紛的處理方式
保險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因保險責任歸屬、賠償金額的多少發生爭議,應采用適當方式,公平合理地處理。按照慣例,對保險業務中發生的爭議,可采用協商和解、仲裁和司法訴訟三種方式來處理:
1.協商和解
在爭議發生后,雙方應實事求是有誠意的進行磋商,彼此作出讓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協議。協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兩種方法。自行和解即沒有第三者介入,雙方當事人直接進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從中調停,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2.仲裁
仲裁是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之后達成書面協議,愿意把他們之間的爭議交給雙方都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裁決,仲裁員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調解員的身份對雙方爭議作出裁決。如果仲裁裁決后,保險人拒不履行裁決,可以向仲裁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的申請強制執行。
3.訴訟
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訴訟程序,對于保險糾紛予以審查,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作出判決或裁定。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動,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國家強制力,當事人必須予以執行。此種方式現為絕大部分保險糾紛的解決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