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樣界定

導讀:
交通事故怎樣界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第5項規(guī)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據此交通事故形式要件可以概括為:1、主體要件,即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行為主體——參與交通活動的人。即事故導致了人員傷亡、車輛、物品損壞等后果。交通事故屬于一種民事侵權性質的事故,也符合侵權行為的幾個要素,所以后果要件是必不可少的;5、特殊要件。所謂特殊要件是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的性質分為車輛要件和道路要件。車輛包括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那么交通事故怎樣界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怎樣界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第5項規(guī)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據此交通事故形式要件可以概括為:1、主體要件,即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行為主體——參與交通活動的人。即事故導致了人員傷亡、車輛、物品損壞等后果。交通事故屬于一種民事侵權性質的事故,也符合侵權行為的幾個要素,所以后果要件是必不可少的;5、特殊要件。所謂特殊要件是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的性質分為車輛要件和道路要件。車輛包括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關于交通事故怎樣界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怎樣界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第5項規(guī)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據此交通事故形式要件可以概括為:
1、主體要件,即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行為主體——參與交通活動的人。雖說定義只說了車輛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但車輛是受人直接或間接控制,而且車輛是物不可能具有主觀意識,只有人才會有主觀意識而產生過錯,因此交通事故主體應當是控制車輛的人;
2、行為要件,即行為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引起事故發(fā)生,因為行為如果沒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是不會造成事故的,一旦造成事故必然是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
3、主觀要件,根據上面定義可知需要作為主體的人具有過錯,或者屬于行為人不能預見的意外事故。
4、后果要件。即事故導致了人員傷亡、車輛、物品損壞等后果。交通事故屬于一種民事侵權性質的事故,也符合侵權行為的幾個要素,所以后果要件是必不可少的;
5、特殊要件。所謂特殊要件是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的性質分為車輛要件和道路要件。交通事故中必須有一方是車輛,并且車輛必須在道路上行駛。車輛包括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機動車是指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yè)的輪式車輛;
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