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權利主體如何確定

導讀:
由此,死亡賠償金的權利主體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范圍內的近親屬。同時,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是指被害人的近親屬。因此,父母與子女的分戶行為并不影響其享有因子女受人身傷害而死亡的死亡賠償金的權利。因而,司法實踐中,綜合權利人對受害人經濟依賴程度和與受害人生活緊密程度及其生活狀況等因素確定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比例,而不一概平均分配的做法合乎家庭生活之情理。那么死亡賠償金權利主體如何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由此,死亡賠償金的權利主體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范圍內的近親屬。同時,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是指被害人的近親屬。因此,父母與子女的分戶行為并不影響其享有因子女受人身傷害而死亡的死亡賠償金的權利。因而,司法實踐中,綜合權利人對受害人經濟依賴程度和與受害人生活緊密程度及其生活狀況等因素確定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比例,而不一概平均分配的做法合乎家庭生活之情理。關于死亡賠償金權利主體如何確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照繼承喪失說,死亡賠償金是受害人因人身傷害死亡,家庭可以預期的其未來生存年限中喪失的收入,而該收入是用于家庭共同消費或者家庭積累,且繼承喪失說的特點之一就是把間接受害人限定于繼承人。由此,死亡賠償金的權利主體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范圍內的近親屬。同時,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是指被害人的近親屬。實際生活中,子女與父母分戶并成立家庭,父母未與子女共同生活,但是,基于直系血親關系,父母永遠是其最親近的人,對每個成年子女而言,父母都是其法定贍養對象,是其家庭成員不可分離的一分子。因此,父母與子女的分戶行為并不影響其享有因子女受人身傷害而死亡的死亡賠償金的權利。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
按照死亡賠償金的性質可知,其不能作為遺產而按繼承法進行析分,也不能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應該作為死者近親屬的原始權利進行分配。對于死亡賠償金的分配糾紛,首先親屬之間應充分協商,在照顧沒有生活來源和未成年人的基礎上合理分配;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