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車撞了怎么賠償

導讀:
人被車撞了怎么賠償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那么人被車撞了怎么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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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車撞了怎么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賠償的具體標準如下: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護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
2、誤工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3、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
4、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
7、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
8、死亡補償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
9、被撫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10、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
11、住宿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
另外,交通事故的傷者和殘者需要住院、轉院、護理的,應當有醫院證明,并經公安機關同意。擅自住院、轉院、使用護理人員、自購藥品或超過醫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費用由傷者和殘者承擔。
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死亡的,折價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