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機死亡誰賠償給受害人

導讀: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那么肇事司機死亡誰賠償給受害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關于肇事司機死亡誰賠償給受害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肇事司機死亡誰賠償給受害人
肇事司機死亡的,如果肇事車輛有買保險,則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予以賠償;賠償不足的,由承保肇事司機商業保險的保險公司予以補足;
若沒有商業保險或者商業保險賠償不足的,由繼承肇事司機遺產的近親屬,在繼承遺產的限額內予以補足。但如果肇事司機無保險的,直接要求其近親屬在繼承其遺產的限額內予以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主體賠償順序】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