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賠償 同命不同價

導讀:
2006年4月13日,北京市朝陽法院對一起轎車與貨車相撞的交通事故作出一審判決。按照司法界的解釋,死亡賠償金相當于對受害人收入損失的賠償,城里人和村里人的年收入不同,獲得的賠償自然不同。由于不同地區居民生活水平不同,《解釋》規定,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的相關標準計算。死亡賠償金按遇難旅客30年的收入計算,再加上遇難旅客喪葬費、家屬往返食宿費等。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6年4月13日,北京市朝陽法院對一起轎車與貨車相撞的交通事故作出一審判決。按照司法界的解釋,死亡賠償金相當于對受害人收入損失的賠償,城里人和村里人的年收入不同,獲得的賠償自然不同。由于不同地區居民生活水平不同,《解釋》規定,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的相關標準計算。死亡賠償金按遇難旅客30年的收入計算,再加上遇難旅客喪葬費、家屬往返食宿費等。關于交通事故死亡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6年4月13日,北京市朝陽法院對一起轎車與貨車相撞的交通事故作出一審判決。耐人尋味的是,盡管兩名死者是乘坐在同一輛夏利車里的,但由于城鎮戶口與農村戶口的差別,最后的賠償金竟相差24萬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去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7653元,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7860元,計算結果是農村人口所獲賠償比城鎮人口少近20萬元。
按照司法界的解釋,死亡賠償金相當于對受害人收入損失的賠償,城里人和村里人的年收入不同,獲得的賠償自然不同。這樣的標準或許在其他方面適用,但上升到對生命價值的衡量時卻顯得很不慎重。因為死亡賠償金的額度相差過于懸殊,實際上構成了對農村人口的歧視,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為一句空話。一個普遍存在的現象是:各地對農民在流動和進城就業時遭遇很多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活著的時候就遭受不公平待遇,離開人世了也要遭受歧視,這是不是一種極大的不公平?
不僅是城鄉之間賠償金額不同,在不同省、區、市之間,也會發生類似情況。由于不同地區居民生活水平不同,《解釋》規定,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如果事故發生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居住地在發達地區的受害者所獲賠償將比當地受害者高出幾倍,這是否也是一種不公平?
身份歧視、城鄉歧視、貧富歧視和地域歧視在中國普遍存在,以經濟收入為衡量標準的死亡賠償金,其價值尺度恰恰帶有嚴重的歧視性。有人說不能以道德標準扭曲法理判斷,但完全無視道德因素的法理,能稱得上是公正、科學的法理嗎?
有專家認為,死亡賠償金應該全國統一標準,除了消除城鄉差別之外,也要消除地區差別,因為人命是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的,盡管統一標準并不能做到絕對公平,但畢竟不會引發道德沖突。對此,法律制定者們不妨參照一下航空賠償標準。據了解,于今年3月28日起實施的《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將空難死亡賠償金提高到40萬元。按照民航總局的解釋,2004年我國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9421.6元,2005年預計為10450元。死亡賠償金按遇難旅客30年的收入計算,再加上遇難旅客喪葬費、家屬往返食宿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