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要什么手續

導讀: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訴訟離婚要什么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關于訴訟離婚要什么手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離婚要什么手續
訴訟離婚的手續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訴訟離婚程序
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