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條件下可申請公告離婚

導讀: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訴訟請求時有義務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時間和地點以及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機關關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材料。只有符合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的宣告失蹤的條件即被告人下落不明滿兩年經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發布查找公告仍杳無音訊的才能被宣告為失蹤人。如果被告人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為失蹤人原告與被告的離婚就不會被準予原告暫時就不能與他人結婚。(四)被宣告為失蹤人的配偶起訴離婚且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可判決準予離婚不用調解。(五)人民法院準予離婚的判決一經做出即發生法律效力而且不能被撤銷。那么什么條件下可申請公告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訴訟請求時有義務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時間和地點以及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機關關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材料。只有符合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的宣告失蹤的條件即被告人下落不明滿兩年經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發布查找公告仍杳無音訊的才能被宣告為失蹤人。如果被告人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為失蹤人原告與被告的離婚就不會被準予原告暫時就不能與他人結婚。(四)被宣告為失蹤人的配偶起訴離婚且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可判決準予離婚不用調解。(五)人民法院準予離婚的判決一經做出即發生法律效力而且不能被撤銷。關于什么條件下可申請公告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申請公告離婚為什么條件
(一)被告人下落不明必須是真實存在的法律事實。
被告人下落不明是指被告人離開最后居住地后杳無音訊或者查無住址必須是客觀事實而不是主觀臆斷更不能是隱瞞真實情況的虛假情況。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訴訟請求時有義務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時間和地點以及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機關關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材料。
(二)被告人被宣告為失蹤人是適用公告離婚的前提。
只有夫妻一方被宣告為失蹤人另一方才能公告離婚。被告人下落不明并不必然被依法宣告失蹤。只有符合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的宣告失蹤的條件即被告人下落不明滿兩年經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發布查找公告(公告期為三個月)仍杳無音訊的才能被宣告為失蹤人。如果被告人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為失蹤人原告與被告的離婚就不會被準予原告暫時就不能與他人結婚。
(三)人民法院向被告送達法律文書要采用公告方式送達并且要遵守法律關于公告期的規定。
由于被告人下落不明因此人民法院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判決書時要用公告方式送達需要注意的是公告離婚有兩個公告期無論是人民法院在開庭前向被告送達起訴書還是人民法院在判決后向被告送達判決書發布公告的公告期都不能少于60天。對于出國后失蹤的被告人公告的期限還要延長至6個月。
(四)被宣告為失蹤人的配偶起訴離婚且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可判決準予離婚不用調解。
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依據的不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是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蹤的客觀事實所以無須調解。
(五)人民法院準予離婚的判決一經做出即發生法律效力而且不能被撤銷。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因此解除婚姻關系就會成為定局既使被宣告失蹤的公民重新出現也只能撤銷宣告失蹤的判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是不能改變的。
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離婚有兩種形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自愿達成離婚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即登記離婚。訴訟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達不成離婚協議通過向法院訴訟解除婚姻關系。登記離婚和訴訟離婚離婚后產生的財產糾紛可以向法院直接訴訟的情形是不一樣的下面分別討論。
(一)登記離婚后可以直接向法院訴訟的情形有
1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給付財產和相關款項的
2在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有脅迫欺詐等行為的
3婚姻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
4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制造債務侵吞夫妻共同財產的。
(二)訴訟離婚后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后財產糾紛的情形
1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制造債務侵吞夫妻共同財產的
2訴訟離婚時未涉及到的財產
3離婚判決書調解書表明某些財產有證據后可以另案再訴的。
(三)離婚后財產糾紛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只能申請再審的情形離婚后財產糾紛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只能申請再審的情形是指訴訟離婚后一些財產糾紛不能再行向法院訴訟只能向法院申請再審的情況
1離婚訴訟中雙方當事人提及但離婚判決書調解書中未處理的財產
2對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不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