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法院可以判離婚嗎

導讀:
一懷孕期間不流掉孩子女方可以提出離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因此懷孕期間女方可以提出離婚。在此情況下法院對女方提出離婚的請求應當受理并應根據夫妻關系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準予離婚。若民政局離婚登記中的離婚協議沒有涉及而之前的幾份離婚協議中的約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那么孕期法院可以判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懷孕期間不流掉孩子女方可以提出離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因此懷孕期間女方可以提出離婚。在此情況下法院對女方提出離婚的請求應當受理并應根據夫妻關系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準予離婚。若民政局離婚登記中的離婚協議沒有涉及而之前的幾份離婚協議中的約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關于孕期法院可以判離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懷孕期間不流掉孩子女方可以提出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但女方提出離婚并不在上述限制內。因此懷孕期間女方可以提出離婚。
在上述三個特殊時期女方提出離婚的不受此規定的限制。女方自愿放棄法律對自己的特殊保護說明其本人對離婚已有思想準備或者維持婚姻關系可能對女方自身或胎兒嬰兒造成重大不利。在此情況下法院對女方提出離婚的請求應當受理并應根據夫妻關系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準予離婚。此外如果男女雙方在上述期間自愿離婚法院也應當受理。
二孩子歸誰
一般情況下兩歲以內的孩子歸女方撫養。兩歲以上的孩子需要結合各方的經濟條件成長環境等因素一般會判給更有利的一方。沒有特殊情況都是歸女方的,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
三如果有幾份離婚協議其效力如何認定
首先應該強調在民政局備案的那份離婚協議應具有最強的效力除非當事人在之后的時間另有約定。既然已辦理離婚登記在民政局登記之前所產生的離婚協議書自然也具備了生效條件。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中涉及到的約定以民政局備案的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約定沒有涉及到而之前的離婚協議書有詳細的可操作的具體描述應該說該約定為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若民政局離婚登記中的離婚協議沒有涉及而之前的幾份離婚協議中的約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