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能不能辦理離婚

導讀:
異地能不能辦理離婚不能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二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的離婚事宜行政管轄地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調解無效”則是程序性規定不能視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案件許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調解無效”是“感情確已破裂”的一種反映。那么異地能不能辦理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異地能不能辦理離婚不能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二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的離婚事宜行政管轄地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調解無效”則是程序性規定不能視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案件許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調解無效”是“感情確已破裂”的一種反映。關于異地能不能辦理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異地能不能辦理離婚
不能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離婚手續必須在雙方當事人任意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辦理離婚手續的兩種基本情形如下
一辦理離婚手續的兩種情形
(1)如果雙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為同一個區縣縣級市應該共同到該區縣縣級市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如果鄉鎮轄區內有婚姻登記處可以就近辦理。
(2)如果雙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個區縣縣級市在男方或者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縣級市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均可。
二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的離婚事宜行政管轄地
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1辦理離婚登記應準備的材料
申請協議離婚時應當準備以下的材料
(一)戶口證明的復印件男女雙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帶)
(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男女雙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帶)
(三)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都要簽名
(四)結婚證原件
(五)孩子的出生證明復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帶)
(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兩張(男女雙方都要準備)
2離婚登記的程序
離婚登記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程序三個環節
1申請
2審查
3登記
法定條件
“感情確已破裂”是實體性規定是準予離婚與不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調解無效”則是程序性規定不能視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案件許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調解無效”是“感情確已破裂”的一種反映。而有一些離婚案件雖然是“調解無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調解工作中往往存在著力與不力深入與不深入等差別直接影響著調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審判實踐說明“調解無效”和“感情確已破裂”的含義不完全相同“調解無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確已破裂”。
因此不應當把“調解無效”作為認定“感情確已破裂”的根據。在審判實踐中既不要把“感情確已破裂”與“調解無效”完全等同起來。也不要把“調解無效”簡單地作“感情確已破裂”的標志。更不要把“調解無效”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只是“感情確已破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