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一方不同意如何處理

導讀: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在處理離婚糾紛時有兩種調解方式其中的一種就是訴訟前的調解即上述有關部門的調解。如果調解和好則維持夫妻關系如果調解達成離婚協議則由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法院受理離婚案件首先進行調解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可能調解和好也可能調解離婚還有可能調解無效訴訟程序繼續進行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當事人感情狀況依法判決離婚或判決不準離婚。從目前各方面情況看對于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向法院起訴離婚則是主要的方法。那么離婚有一方不同意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在處理離婚糾紛時有兩種調解方式其中的一種就是訴訟前的調解即上述有關部門的調解。如果調解和好則維持夫妻關系如果調解達成離婚協議則由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法院受理離婚案件首先進行調解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可能調解和好也可能調解離婚還有可能調解無效訴訟程序繼續進行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當事人感情狀況依法判決離婚或判決不準離婚。從目前各方面情況看對于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向法院起訴離婚則是主要的方法。關于離婚有一方不同意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可見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對此有兩種處理方法
(1)不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而由當事人雙方的親友所在單位群眾團體調解委員會等部門進行調解。調解是我國解決民事糾紛的一項重要而富有特色的法律制度。由于夫妻關系中包含著復雜的感情因素夫妻矛盾既有疏通緩和的可能也有激化的可能。調解的作用就在于促進夫妻雙方矛盾的緩和幫助當事人雙方提高認識分清是非使雙方當事人慎重考慮珍惜感情有利于家庭關系的穩定。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在處理離婚糾紛時有兩種調解方式其中的一種就是訴訟前的調解即上述有關部門的調解。這些部門對當事人矛盾糾紛的真實情況比較了解對于夫妻之間的小糾葛不足以導致離婚的小矛盾可以做好說服工作。當然現實生活中還存在這樣一些現象如單位借調解之名干預或阻止當事人提出離婚訴訟這是法律所不容許的。如果調解和好則維持夫妻關系如果調解達成離婚協議則由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如果調解無效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或雖然雙方同意離婚但對子女問題和財產問題仍不能達成協議的則向法院起訴離婚進入離婚訴訟程序。法院受理離婚案件首先進行調解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可能調解和好也可能調解離婚還有可能調解無效訴訟程序繼續進行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當事人感情狀況依法判決離婚或判決不準離婚。從目前各方面情況看對于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向法院起訴離婚則是主要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