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分居多久可以要求判離婚,夫妻感情不和的認定標準

導讀:
男女分居多久可以要求判離婚,夫妻感情不和的認定標準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那么男女分居多久可以要求判離婚,夫妻感情不和的認定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男女分居多久可以要求判離婚,夫妻感情不和的認定標準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關于男女分居多久可以要求判離婚,夫妻感情不和的認定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男女分居多久可以要求判離婚,夫妻感情不和的認定標準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綜上所述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可知男女“分居滿兩年”并且這是因為“感情不和”這兩個條件必須全部具備缺一不可如果中途因為有其他事情而感情恢復或者合居的不列為此種情形。另外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可知無論男女雙方是自愿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離婚都必須經過法定程序即即使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也要經過法定登記或經人民法院判決才算離婚否則無論分居多長時間都不算離婚。
夫妻感情不和的認定標準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根據上文可知對于男女分居滿多久才算離婚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掌握的是該分居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該兩年必須是連續計算。其次即使因為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男女雙方也要經過法定程序辦理才算離婚。另外我們應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不和呢?我們已在上文就該問題為您做了詳細闡述此處不再贅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