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異地如何辦離婚

導讀:
本文介紹夫妻異地如何辦離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離婚可按其對離婚的態度采取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此外根據意見第12條的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向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據了解今年9月5日當事人蘇某到龍門法院立案庭遞交起訴狀要求法院判決她與丈夫周某離婚并取得兒子的撫養權。日前周某已經通過郵件順利領取了離婚民事調解書。那么夫妻異地如何辦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文介紹夫妻異地如何辦離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離婚可按其對離婚的態度采取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此外根據意見第12條的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向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據了解今年9月5日當事人蘇某到龍門法院立案庭遞交起訴狀要求法院判決她與丈夫周某離婚并取得兒子的撫養權。日前周某已經通過郵件順利領取了離婚民事調解書。關于夫妻異地如何辦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文介紹夫妻異地如何辦離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離婚可按其對離婚的態度采取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
1協議離婚。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當事人雙方可到原結婚登記機關或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離婚。
2訴訟離婚。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離婚或愿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財產處理等方面未達成協議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有關規定可區分不同情況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①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就是說由要求離婚的一方向不愿意離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3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況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二是被勞動教養的人三是被監禁的人。
③按照意見第11條的規定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如果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此外根據意見第12條的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向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起訴時應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證件1雙方的結婚證2離婚訴狀及其附件3與案件有關的證據4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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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欲與丈夫離婚但對方身處外省遲遲不來辦理相關手續無奈之下妻子向法院提交訴狀要求法院判決。日前龍門法院立案庭在了解情況后通過電話調解郵寄傳達調解書等方式成功化解了一宗遠隔千里的離婚糾紛案件。
據了解今年9月5日當事人蘇某到龍門法院立案庭遞交起訴狀要求法院判決她與丈夫周某離婚并取得兒子的撫養權。龍門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員在認真審閱訴狀內容后得知其與丈夫感情已完全破裂且周某已經同意離婚并對孩子的撫養問題雙方已達成一致意見但是因為周某遠在貴州省貴陽市沒有時間前來辦理離婚手續所以導致離婚的事情一拖再拖。通過蘇某提供的手機號碼法院工作人員很快聯系上了周某證實他的說法與蘇某所說一致也認為雙方感情已破裂已無和好的可能只希望法院能通過判決雙方離婚。
“在對雙方進行和好調解無效后蘇某與周某都同意訴前調解離婚然而在跟周某通話過程中他卻一再表示自己無法前來應訴。”參與調解工作的龍門法院立案庭法官鄧芳告訴記者考慮到周某身處外省路途遙遠為了減輕當事人的訴累立案庭工作人員針對他應訴困難這一特殊情況專門制定了一套調解方案。法院立案后先由立案庭為雙方各制作一份調解筆錄由蘇某在調解筆錄簽名后通過郵寄方式送達給周某待周某在調解筆錄上簽名寄回立案庭。然后立案庭依此制作離婚民事調解書再郵寄送達給周某周某在調解書送達回執上簽名寄回最后由工作人員通知蘇某前來簽名確認即可。經過協商蘇某周某對此方案都非常滿意當即表示同意。最終法院通過電話調解郵寄送達的方式免除當事人來回兩省的訴累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了調解。日前周某已經通過郵件順利領取了離婚民事調解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