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對協議離婚增加了哪些規定

導讀:
一民法典對協議離婚增加了哪些規定在協議離婚中民法典主要增加的是離婚冷靜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就雙方雖已簽署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但并未至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備案手續則該協議并不發生相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可以反悔不予履行。但若法院查明在訂立離婚協議時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則會對該訴訟請求不予支持予以相應的駁回。那么民法典對協議離婚增加了哪些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對協議離婚增加了哪些規定在協議離婚中民法典主要增加的是離婚冷靜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就雙方雖已簽署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但并未至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備案手續則該協議并不發生相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可以反悔不予履行。但若法院查明在訂立離婚協議時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則會對該訴訟請求不予支持予以相應的駁回。關于民法典對協議離婚增加了哪些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對協議離婚增加了哪些規定
在協議離婚中民法典主要增加的是離婚冷靜期。申請協議離婚后會有30天的冷靜期任何一方在冷靜期不想離婚的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協議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反悔怎么辦
離婚財產協議的反悔法律后果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第一種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經民政局離婚備案后即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對雙方均有法律的拘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
就雙方雖已簽署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但并未至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備案手續則該協議并不發生相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可以反悔不予履行。
如果已經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則該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相應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在一年內進行反悔則可以要求向人民法院對財產分割進行重新處理。但若法院查明在訂立離婚協議時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則會對該訴訟請求不予支持予以相應的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