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簽署多久之內有效

導讀:
離婚協議簽署多久之內有效夫妻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后離婚協議書自辦理離婚登記時生效的并且是長期有效的。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在協議離婚之后能否反悔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那么離婚協議簽署多久之內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簽署多久之內有效夫妻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后離婚協議書自辦理離婚登記時生效的并且是長期有效的。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在協議離婚之后能否反悔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關于離婚協議簽署多久之內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簽署多久之內有效
夫妻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后離婚協議書自辦理離婚登記時生效的并且是長期有效的。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在協議離婚之后能否反悔
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那么我們如何理解這個司法解釋呢
首先離婚協議是民事合同一旦訂立合同約定的雙方應該遵守但是當事人對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分割的問題反悔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其次如果經過法院審理發現在訂立離婚協議時并未發現欺詐脅迫等情形法院會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相反如果法院在審理后發現確實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那么離婚協議就可以變更或者是撤銷。
同時我們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男女雙方對離婚協議反悔應當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向法院提出也就是我們向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或者是法院裁判離婚之后一年內向法院提出請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