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如何申請訴前保全

導讀:
離婚時怎樣申請訴前保全申請訴前保全的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未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駁回申請。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訴前保全的強制措施后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解除財產保全。財產保全裁定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果當事人不服可以向作出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離婚財產保全是怎樣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財產保全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提供擔保的價值應相當于請求保全的數額。提供擔保的目的是為申請不當而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時提供保證。那么離婚時如何申請訴前保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時怎樣申請訴前保全申請訴前保全的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未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駁回申請。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訴前保全的強制措施后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解除財產保全。財產保全裁定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果當事人不服可以向作出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離婚財產保全是怎樣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財產保全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提供擔保的價值應相當于請求保全的數額。提供擔保的目的是為申請不當而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時提供保證。關于離婚時如何申請訴前保全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時怎樣申請訴前保全
申請訴前保全的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未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駁回申請。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訴前保全的強制措施后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解除財產保全。屬于給付之訴(即一方要求另一方給付一定數量貨幣或財物的訴訟)單純的確認之訴變更之訴的不發生財產保全問題。財產保全申請一般由當事人以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以口頭形式提出的人民法院將記錄在卷并由申請人簽字蓋章。
財產保全裁定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果當事人不服可以向作出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產。財產保全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如果由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拒絕給付應給對方的財物時經審查如果原判決或調解正確可通過當事人所在單位或村組協助對其進行教育批評其抗拒執行的錯誤行為促其自覺執行。經過耐心教育仍拒不執行時法院可邀請當事人所在單位或村組派人親自到當地強制執行原物尚在將原的交給對方便可如原物已被變賣損毀或轉移在照顧當事人生產和生活的條件下可以考慮折價抵償也可以通過當事人所在單位或村組從工資或其他收入中扣除。
離婚財產保全是怎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財產保全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提供擔保的價值應相當于請求保全的數額。提供擔保的目的是為申請不當而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時提供保證。財產保全主要適用于給付之訴。離婚訴訟是解除夫妻關系的變更之訴如果同時兼有分割夫妻共有財產的給付內容可以適用財產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解釋(二)第二十八條對離婚案件中涉及財產保全措施作出規定“夫妻一方申請對配偶的個人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損失的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財產擔保數額”。該條主要包含兩層含義
一是審理離婚案件時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措施提供擔保的數額可適當降低
二是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損失的范圍內確定合理的財產擔保數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