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樣的離婚協議書是不生效的

導讀:
離婚協議是否生效往往是處于離婚邊緣的雙方當事人關注的問題。首先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撫養關系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其次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系以及意見等與人身關系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協議書無效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例如對屬于人民法院應當支持當事人變更或者撤銷協議的情形在明確列舉出的事項中并沒有規定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內容就是基于這種考慮而設計的。根據現在的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類訴訟的只要是在離婚后一年內提出的人民法院都應依法予以受理。否則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那么什么樣的離婚協議書是不生效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是否生效往往是處于離婚邊緣的雙方當事人關注的問題。首先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撫養關系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其次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系以及意見等與人身關系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協議書無效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例如對屬于人民法院應當支持當事人變更或者撤銷協議的情形在明確列舉出的事項中并沒有規定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內容就是基于這種考慮而設計的。根據現在的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類訴訟的只要是在離婚后一年內提出的人民法院都應依法予以受理。否則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關于什么樣的離婚協議書是不生效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是否生效往往是處于離婚邊緣的雙方當事人關注的問題。通常會出現這種情況雙方離婚協議已達成雙方均簽字認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處辦理時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這時另一方是否有權利要求一方必須執行協議內容或向法院起訴時法院是否一定會按離婚協議判決呢?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撫養關系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對于人身關系的約定即是否同意離婚的約定是不能用書面契約來約束的即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是否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反復更改但一旦當事人進行了要式登記即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法律就對離婚的事實予以確認。但如果僅僅是雙方書面約定好一起辦理離婚手續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行權也不會授予法院有強制認可權。
其次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系以及意見等與人身關系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協議書無效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當事人對離婚協議中的意思表示是針對當時特定的環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狀態作出的。當然雖然離婚協議沒有生效但一旦簽訂有過離婚協議其協議內容往往會成會法院根據具體案情判決的重要的參考依據。因此不能說離婚協議沒有作用。
不過婚姻關系中畢竟還包含了身份關系在內由此導致的糾紛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點。所以處理問題時不能置身份關系于不顧簡單全部適用其他法律規定。在這一思想指導下解釋(二)作了一些具體規定。例如對屬于人民法院應當支持當事人變更或者撤銷協議的情形在明確列舉出的事項中并沒有規定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內容就是基于這種考慮而設計的。當然也不是完全排斥這些未明確寫出事項的適用只是對這幾方面的內容在適用的時候必須嚴格限制。個案中如果確實屬于應該適用這些規定的可以依據解釋(二)第一千零五十條規定處理。根據現在的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類訴訟的只要是在離婚后一年內提出的人民法院都應依法予以受理。但當事人是否有實體上的勝訴權要看當事人是否能夠證明訂立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存在。否則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此外如果當事人在履行此類協議過程中因對方違反約定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也應依法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