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跨國離婚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導讀:
我國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這一規定主要是因為有的國家不承認經行政程序協議離婚的效力。為了確保離婚的有效性我國對涉外離婚一律采用訴訟離婚的程序解決。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內要求離婚的只要被告在我國有住所或居所我國人民法院就有權受理此案。但其本人應向人民法院提交關于離與不離以及歸屬和的書面意見。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外離婚案件時應按照我國婚姻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做出準予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在財產分割債務清償子女的撫養及撫養費的負擔一方對他方的經濟幫助等問題上也應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處理。那么關于跨國離婚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這一規定主要是因為有的國家不承認經行政程序協議離婚的效力。為了確保離婚的有效性我國對涉外離婚一律采用訴訟離婚的程序解決。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內要求離婚的只要被告在我國有住所或居所我國人民法院就有權受理此案。但其本人應向人民法院提交關于離與不離以及歸屬和的書面意見。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外離婚案件時應按照我國婚姻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做出準予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在財產分割債務清償子女的撫養及撫養費的負擔一方對他方的經濟幫助等問題上也應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處理。關于關于跨國離婚的法律規定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按此規定在涉外離婚的法律適用上我國采用法院地法原則。不論是離婚的條件還是離婚的程序均以法院地法律為準據法。具體來說凡是由我國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中國公民為一方外國人為另一方的離婚案件適用我國的法律即在實體法上適用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在程序法上適用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關于程序。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在我國境內要求離婚的不論是雙方自愿離婚還是一方要求離婚一律按訴訟程序辦理。這一規定主要是因為有的國家不承認經行政程序協議離婚的效力。為了確保離婚的有效性我國對涉外離婚一律采用訴訟離婚的程序解決。
第二關于管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內要求離婚的只要被告在我國有住所或居所我國人民法院就有權受理此案。對于被告不在我國境內居住的離婚案件如果原告在我國境內有住所那么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亦有管轄權。
第三關于代理。涉外離婚訴訟的當事人一方如果不在國內居住法親自到我國人民法院參加訴訟的可以委托我國公民律師或居住在我國境內的外國人擔任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但其本人應向人民法院提交關于離與不離以及歸屬和的書面意見。外國人一方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和書第一節特殊婚姻法面意見應經過其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我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后才具有效力。
第四關于法律適用。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外離婚案件時應按照我國婚姻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做出準予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在財產分割債務清償子女的撫養及撫養費的負擔一方對他方的經濟幫助等問題上也應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