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后共辦的公司應該做怎樣的處理

導讀:
夫妻離婚后共辦的公司應該做怎樣的處理根據司法實踐及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對夫妻共同開辦的公司根據其性質股份情況分別進行以下處理1如果設立的公司股東僅為夫妻二人雙方可以請求重新分割股份雙方繼續經營該公司也可以經雙方同意一方將其享有的股份轉讓給第三人取得轉讓收益另一方繼續持有公司股份雙方既不能繼續共同經營該公司也不能協商一致將一方股份轉讓給第三人或因無第三人愿意受讓而轉讓不能則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對公司進行解散清算雙方可對清算后的剩余財產依法進行分割。那么夫妻離婚后共辦的公司應該做怎樣的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離婚后共辦的公司應該做怎樣的處理根據司法實踐及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對夫妻共同開辦的公司根據其性質股份情況分別進行以下處理1如果設立的公司股東僅為夫妻二人雙方可以請求重新分割股份雙方繼續經營該公司也可以經雙方同意一方將其享有的股份轉讓給第三人取得轉讓收益另一方繼續持有公司股份雙方既不能繼續共同經營該公司也不能協商一致將一方股份轉讓給第三人或因無第三人愿意受讓而轉讓不能則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對公司進行解散清算雙方可對清算后的剩余財產依法進行分割。關于夫妻離婚后共辦的公司應該做怎樣的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離婚后共辦的公司應該做怎樣的處理
根據司法實踐及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對夫妻共同開辦的公司根據其性質股份情況分別進行以下處理
1如果設立的公司股東僅為夫妻二人雙方可以請求重新分割股份雙方繼續經營該公司也可以經雙方同意一方將其享有的股份轉讓給第三人取得轉讓收益另一方繼續持有公司股份雙方既不能繼續共同經營該公司也不能協商一致將一方股份轉讓給第三人或因無第三人愿意受讓而轉讓不能則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對公司進行解散清算雙方可對清算后的剩余財產依法進行分割。
2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后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3夫妻以一方名義投資設立獨資企業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該獨資企業中的共同財產時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一方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后由取得企業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二)雙方均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在雙方競價基礎上由取得企業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愿意經營該企業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