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協議離婚要注意什么

導讀:
法官說在實踐中協議離婚后又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情況比較少見通常是協議簽訂后一方不履行起訴到法院后另一方在抗訴中聲稱協議不是自己的真實意思。二辦理協議離婚必須符合的條件1當事人雙方須有自愿離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實2當事人須對子女和財產作適當處理3辦理過結婚登記4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男女雙方就自愿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那么辦理協議離婚要注意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官說在實踐中協議離婚后又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情況比較少見通常是協議簽訂后一方不履行起訴到法院后另一方在抗訴中聲稱協議不是自己的真實意思。二辦理協議離婚必須符合的條件1當事人雙方須有自愿離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實2當事人須對子女和財產作適當處理3辦理過結婚登記4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男女雙方就自愿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關于辦理協議離婚要注意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那么這個規定應該如何理解呢?
一名從事民事審判多年的法官說協議離婚遵循的是自愿原則通常情況下男女雙方自愿簽訂的離婚協議只要內容不違法都是合法有效的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法律規定在一年之內反悔可以請求變更或者撤銷這只是從程序上解決了訴權的問題法院受理后還要從實體方面審查協議內容是否違法。只有當存在脅迫欺詐等違法情形時法院才會進行撤銷或變更比如雙方簽協議時是否違反了自愿原則或者協議中處分了別人的財產等等。如果超過一年的時間才反悔法院不會處理。
法官說在實踐中協議離婚后又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情況比較少見通常是協議簽訂后一方不履行起訴到法院后另一方在抗訴中聲稱協議不是自己的真實意思。不過由于脅迫欺詐等違法的情形很難舉證法院通常不會支持這樣的說法。
法官提醒說協議離婚實行的是當事人自愿的原則不管當事人如何處分自己的財產只要是他自己愿意的法院一般都不干涉。離婚的雙方都是成年人在決定簽協議之前一定要想清楚一旦簽了字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協議離婚的三大基本條件
(一)當事人須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愿
(三)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沒有爭議。
離婚協議書是指當事人雙方自愿離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關系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作適當處理而達成的一種書面約定。其在我國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一離婚協議書的主要內容
1男女雙方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
2離婚原因3財產處理(婚前婚后)
4和教育
5住房的歸屬
6其他約定(債權債務等)。
7應附上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雙方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結婚登記機關發給的。
二辦理協議離婚必須符合的條件
1當事人雙方須有自愿離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實
2當事人須對子女和財產作適當處理
3辦理過結婚登記
4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雙方自愿離婚的程序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和市轄區的民政部門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
其程序如下
1申請。男女雙方就自愿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