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條件中夫妻分居2年應該怎么舉證

導讀:
離婚條件中夫妻分居2年應該怎么舉證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法院應準予離婚。一般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協議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分居文書親戚朋友鄰居的證言等。即使人民法院認為分居未滿兩年判決不準離婚你也可以在第一次離婚判決生效之日起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法院一般會判決準許離婚的。那么離婚條件中夫妻分居2年應該怎么舉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條件中夫妻分居2年應該怎么舉證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法院應準予離婚。一般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協議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分居文書親戚朋友鄰居的證言等。即使人民法院認為分居未滿兩年判決不準離婚你也可以在第一次離婚判決生效之日起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法院一般會判決準許離婚的。關于離婚條件中夫妻分居2年應該怎么舉證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條件中夫妻分居2年應該怎么舉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法院應準予離婚。
在實踐中空口向法院陳述分居的事實往往是無力的夫妻分居沒有第三人和其他證據證明雙方各執一詞會導致法院無法認定或不予認定雙方的分居事實便不能適用認定雙方分居兩年以上的事實。因此處于分居狀態的當事人應該留心收集分居期間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另尋住所的租賃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都可以成為證明分居的證據。
(1)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夫妻分居的書面協議若是口頭協議的就必須取得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協議”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或者證人證言。雙方的親朋好友都可以出具證言來作證當然證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還需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一般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協議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分居文書親戚朋友鄰居的證言等。如你能證明分居滿兩年就可以說明感情確已破裂了人民法院據此一般會判決離婚。
即使人民法院認為分居未滿兩年判決不準離婚你也可以在第一次離婚判決生效之日起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法院一般會判決準許離婚的。
因此如果你能證明因感情不合分居滿二年即使男方不同意離婚法院也應該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系。
分居滿兩年只是離婚的一個條件換言之就是不是分居滿兩年就能夠離婚。但是分居滿兩年法院在審理時會考慮是否影響夫妻感情感情是否破裂最終做出判決也是因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做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