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手續大概時間

導讀:
離婚訴訟手續大概時間離婚訴訟程序大概時間1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情復雜需要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可以轉為普通程序由合議庭進行審理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2離婚的案件審理時間如下1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那么離婚訴訟手續大概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手續大概時間離婚訴訟程序大概時間1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情復雜需要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可以轉為普通程序由合議庭進行審理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2離婚的案件審理時間如下1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關于離婚訴訟手續大概時間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手續大概時間
離婚訴訟程序大概時間
1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理期限不得延長。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情復雜需要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可以轉為普通程序由合議庭進行審理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審理期限從立案的次日起計算。
2離婚的案件審理時間如下
1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二審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2所以一般來說離婚案件一審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離婚官司可以有一審二審還可能有發回重審的時候所以在不同的階段判決的期限都是不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