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到一方居住地嗎

導讀:
起訴離婚需要到一方居住地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離婚訴訟一般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案件上訴的程序1提起上訴必須是享有上訴權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的人。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天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裁定的上訴期限為10天上訴期從接到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訴。2上訴應遞交上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附上上訴狀副本并預交上訴費。上訴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那么起訴離婚需要到一方居住地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離婚需要到一方居住地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離婚訴訟一般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案件上訴的程序1提起上訴必須是享有上訴權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的人。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天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裁定的上訴期限為10天上訴期從接到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訴。2上訴應遞交上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附上上訴狀副本并預交上訴費。上訴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關于起訴離婚需要到一方居住地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離婚需要到一方居住地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離婚訴訟一般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qū)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離婚案件上訴的程序
1提起上訴必須是享有上訴權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的人。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審判決中確認其承擔義務的也有權提起上訴。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天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裁定的上訴期限為10天上訴期從接到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訴。
2上訴應遞交上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附上上訴狀副本并預交上訴費。上訴狀應寫明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姓名(法人應寫明法人名稱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基本情況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由和編號上訴的請求和理由等。
3上訴狀一般應交原審人民法院并依照規(guī)定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由原審人民法院轉呈其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