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什么情況下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導讀:
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什么情況下男方不得提出離婚1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具體情形有(一)在一般情況下依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二)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六)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在女方懷孕期間和分娩后一年內“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那么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什么情況下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什么情況下男方不得提出離婚1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具體情形有(一)在一般情況下依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二)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六)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在女方懷孕期間和分娩后一年內“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關于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什么情況下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什么情況下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1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
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具體情形有
(一)在一般情況下依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四)下列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
3被告在勞動教養的
4被告被監禁的
(五)如果配偶是軍人(非文職)自己不是軍人應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配偶是文職軍人應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雙方都是軍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六)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什么情況下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在懷孕期間和分娩后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在女方懷孕期間和分娩后一年內“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說法律雖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懷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內的起訴權但在特殊情況下仍可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這里關鍵是看哪些情況屬于“確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
從審判實踐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看“確有必要”的情況目前一般是指女方因通奸懷孕(不包括女方婚前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而導致懷孕)的情況。男方在女方通奸懷孕后或在女方分娩一年內提出離婚訴訟的法院就應受理。另外女方分娩后一年內男方仍然不能提出離婚。從立法精神上看法律上限制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內的離婚起訴權不但是為了嬰兒的正常發育成長也是為了女方的身心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