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什么,哪些不受理

導讀: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什么,哪些不受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關于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什么,哪些不受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什么,哪些不受理
關于起訴離婚需要具備的條件具體包括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院不受理起訴離婚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二)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三)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