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夠提起訴訟離婚

導讀:
誰能夠提起訴訟離婚對提起離婚訴訟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離婚訴訟的人必須符合的要件不具備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起訴離婚去哪起訴離婚1離婚訴訟一般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誰能夠提起訴訟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誰能夠提起訴訟離婚對提起離婚訴訟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離婚訴訟的人必須符合的要件不具備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起訴離婚去哪起訴離婚1離婚訴訟一般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關于誰能夠提起訴訟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誰能夠提起訴訟離婚
對提起離婚訴訟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離婚訴訟的人必須符合的要件不具備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系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4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5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
6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7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認為需要請一個人代為參與訴訟可以依法委托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但原被告必須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體任何人不可代理。
起訴離婚去哪起訴離婚
1離婚訴訟一般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3)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怎么向法院起訴離婚
1提起離婚訴訟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系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4)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5)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
(6)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7)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如果具備以上條件就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2向哪個法院提出離婚申請
(1)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都是軍人的一般應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隊團以上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滿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上述地域管轄是離婚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特殊情況下按照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以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