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男方不到場能離嗎

導讀:
一方不到場根據司法實踐即可馬上判離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訴訟離婚男方不到場能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不到場根據司法實踐即可馬上判離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關于訴訟離婚男方不到場能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離婚男方不到場能離嗎
訴訟離婚男方不到場能離離婚起訴一方經法院合法傳喚而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一方不到場根據司法實踐即可馬上判離婚。
離婚是夫妻雙方依法解除婚姻關系的行為它將導致當事人雙方身份關系的變更所以離與不離都要當事人親自表態才行。而且調解是離婚訴訟中的必經程序“調”后是否能“解”也必須當事人親口說了才算數。正因為如此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庭。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起訴離婚可以缺席判決嗎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但是離婚訴訟是涉及雙方當事人身份關系的糾紛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庭應訴對于人民法院正確審查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以及家庭財產的具體狀況等會增加一定的難度。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一直被認為是立法要求離婚當事人親自到庭的特殊規定。當然如果一方當事人有特殊情況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決。這里的特殊情況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無民事行為能力患重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