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有哪些特點

導讀:
訴訟離婚有哪些特點訴訟離婚是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系的一項離婚制度。訴訟離婚制度適用于當事人雙方對離婚有分歧的情況包括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而發生的離婚糾紛或者雙方雖然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情況。訴訟離婚制度有下述特征第一訴訟離婚有著法定的必要條件即“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再次起訴的期限限制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訴的不受該期限限制。那么訴訟離婚有哪些特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離婚有哪些特點訴訟離婚是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系的一項離婚制度。訴訟離婚制度適用于當事人雙方對離婚有分歧的情況包括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而發生的離婚糾紛或者雙方雖然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情況。訴訟離婚制度有下述特征第一訴訟離婚有著法定的必要條件即“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再次起訴的期限限制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訴的不受該期限限制。關于訴訟離婚有哪些特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離婚有哪些特點
訴訟離婚是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系的一項離婚制度。訴訟離婚制度適用于當事人雙方對離婚有分歧的情況包括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而發生的離婚糾紛或者雙方雖然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情況。
訴訟離婚制度有下述特征
第一訴訟離婚有著法定的必要條件即“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也必須執行法律規定的條件并以此為據裁判是否許可當事人離婚。
第二在訴訟活動中人民法院對爭議處理起主導作用它要對當事人提出的離婚請求和理由進行審查是否準予離婚取決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決準予離婚也可以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請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調解和判決在發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不履行調解書和判決書中所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請予以強制執行。
法定期限
根據中國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解釋”)以及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離婚官司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幾種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該條同時規定了例外情況即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受上述條件限制。“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過錯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情況如女方與他人重婚姘居導致懷孕分娩等情況男方感情上無法諒解或女方實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行使請求撤銷協迫婚姻權利的期限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該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敖忉尅钡谑l規定以上所規定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的規定。
無過錯方請求婚姻損害賠償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敖忉尅钡谌畻l規定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因感情不和分居準予離婚的期限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經人民法院調解無效的為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之一。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有上述行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再次起訴的期限限制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訴的不受該期限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