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的程序包括哪些步驟

導讀:
訴訟離婚中需要注意什么1管轄。調解原則上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如果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3訴訟中的證據。一審判決離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自調解書送達時起一審判決即視為撤銷。如果調解不成二審法院可以作出判決該判決為終審判決。那么訴訟離婚的程序包括哪些步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離婚中需要注意什么1管轄。調解原則上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如果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3訴訟中的證據。一審判決離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自調解書送達時起一審判決即視為撤銷。如果調解不成二審法院可以作出判決該判決為終審判決。關于訴訟離婚的程序包括哪些步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離婚包括什么步驟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訴訟離婚中需要注意什么
1管轄。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調解。調解原則上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如果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
3訴訟中的證據。在離婚訴訟中當事人必須提出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訴訟主張這些證據包括
(1)能夠證明自己的離婚請求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
(2)如果對方有過錯的話能證明對方過錯的證據
(3)證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證據
(4)如果要爭取小孩的撫養權時則需證明自己有撫養能力的證據
4判決與上訴。對于調解無效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應作出判決。在審理離婚案件時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一審判決離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自調解書送達時起一審判決即視為撤銷。如果調解不成二審法院可以作出判決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