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要經過哪些步驟

導讀:
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那么起訴離婚要經過哪些步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關于起訴離婚要經過哪些步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起訴離婚程序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歷三個必經階段。
1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3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二起訴離婚訴訟費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以及申請破產的案件執行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后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