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予離婚判決書是怎樣的

導讀:
不準予離婚判決書是怎樣的原告劉XX女生于1969年3月5日漢族XX省XX縣人小學文化務農住XX鎮(zhèn)福樂村1社。原告劉XX訴被告王XX離婚糾紛一案本院于XXXX年5月21日立案受理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及委托代理人被告及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據此特訴請人民法院判令我與被告離婚婚生子由我撫育被告依法承擔孩子的撫育費并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財產。3原告提出離婚主要是我生病了先后在親朋好友處借款6萬元原告不想盡夫妻扶助的義務。本院認為原告要求與被告離婚只列有原被告感情不好的材料一份是一份孤證不能證明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那么不準予離婚判決書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準予離婚判決書是怎樣的原告劉XX女生于1969年3月5日漢族XX省XX縣人小學文化務農住XX鎮(zhèn)福樂村1社。原告劉XX訴被告王XX離婚糾紛一案本院于XXXX年5月21日立案受理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及委托代理人被告及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據此特訴請人民法院判令我與被告離婚婚生子由我撫育被告依法承擔孩子的撫育費并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財產。3原告提出離婚主要是我生病了先后在親朋好友處借款6萬元原告不想盡夫妻扶助的義務。本院認為原告要求與被告離婚只列有原被告感情不好的材料一份是一份孤證不能證明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關于不準予離婚判決書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準予離婚判決書是怎樣的
原告劉XX(又名劉XX)女生于1969年3月5日漢族XX省XX縣人小學文化務農住XX鎮(zhèn)福樂村1社。
委托代理人曾XX駱市法律服務所法律工者。
被告王XX(又名王XX)男生于1969年12月18日漢族XX省XX縣人初中文化務農住XX鎮(zhèn)福樂村1社。
法定代理人陳XX女生于1938年10月24日漢族XX省XX縣人不識字務農住XX鎮(zhèn)福樂村1社(系被告之母)。
委托代理人肖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涂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
原告劉XX訴被告王XX離婚糾紛一案本院于XXXX年5月21日立案受理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及委托代理人被告及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我與被告于XXXX年正月經王正全介紹相識戀愛XXXX年XX月XX日按農村風俗舉行了婚禮XXXX年X月XX日補辦了結婚證。XXXX年XX月XX日生一子名叫XX。1993年修建了四排三間一樓一底磚混木樓樓房房屋兩側各修了偏搭瓦房一間。我與被告婚前缺乏了解我們的婚姻屬父母包辦。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加之被告從不履行其當丈夫和當父親的責任長期爭吵打架。我和被告的夫妻關系名存實亡。據此特訴請人民法院判令我與被告離婚婚生子由我撫育被告依法承擔孩子的撫育費并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財產。
被告辯稱
1我與原告從談戀愛到結婚就有3年時間并同居2年半時間后才辦的結婚證這難道還算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礎差嗎
2說我不盡丈夫和當父親的責任那更不是事實小孩XX馬上讀高中了我不盡義務他是從何而來且小孩一直隨我生活我不盡義務他是如何長大了的我近幾年患了精神病收入受到一定的影響但我仍在外務工維持自己的生活但原告作為一個正常的人難道還要作為一個病人的我來照顧嗎說我與原告長期爭吵打架那更不是事實有干部和群眾可以證明!
3原告提出離婚主要是我生病了先后在親朋好友處借款6萬元原告不想盡夫妻扶助的義務。但我病不是很嚴重只要好好治療是可以控制的看在和原告20年的夫妻感情和馬上要讀高中的孩子份上請原告放棄離婚共建美好家庭。
原告為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提供了下列證據
1原被告結婚證原件原被告及子女戶口復印件
2劉XX(原被告的介紹人和原告同名)的調查筆錄蔣國忠調查筆錄各一份。
欲證明
1原告婚姻系父母包辦
2被告未盡丈夫的義務且常打罵原告
3婚后修了四排三間一樓一底磚混木樓樓房房屋兩側各修了偏搭瓦房一間
4婚后生有一子取名XX
5共同生活期間添置了部分共同財產。
被告提供了下列證據
1王XX李XX王XX王XX王XX陳XX等的調查筆錄各一份
2借條復印件8份。
欲證明
1原被告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到現在原告仍在照顧被告
2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癥至今未痊愈
3原告離婚是想遺棄被告
4原被告因修房屋和治病還欠外債60000元。
根據原被告的舉證和質證以及雙方當事人的當庭陳述本院確認以下法律事實原被告于XXXX年正月經王正全介紹相識戀愛1989年臘月15日按農村風俗舉行了婚禮原告辦有嫁妝架子床一架方桌一張木柜子二個木腳盆一個木箱一口寫字臺一張木椅子四把床上用品一套。1991年2月16日生一子取名XX現隨被告及被告父母一起生活。1992年4月20日補辦的結婚證。1993年原被告和被告父母一起在拆除老房的基礎上修建了四排三間一樓一底磚混木樓樓房房屋兩側修了偏搭瓦房各一間并買了家用電動打米機一臺高組合家俱一套。原被告婚后感情一直較好只是在被告近兩年生病后原被告感情才出現了裂痕原告稱被告不履行其當丈夫和當父親的責任被告完全否認原告的虛說。XXXX年5月21日原告訴來我院請求判令與被告離婚婚生子由原告撫育被告依法承擔孩子的撫育費并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財產。
本院認為原告要求與被告離婚只列有原被告感情不好的材料一份是一份孤證不能證明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原被告婚后有了孩子并共同修建了住房添置了家俱其感情基礎是好的。被告生病只要原告多關心被告雙方多交流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互相尊重和睦相處努力改善夫妻關系兩人是可以和好的。原告提供離婚的證據不充分。鑒于兩人夫妻感情尚未徹底破裂有和好的希望。原告提出離婚本院不予支持。據此依照民法典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不準許原告劉XX與被告王XX離婚。
本案案件受理費300元由原告劉XX承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供副本上訴于XX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XXX
人民陪審員XXX
人民陪審員XXX
XXXX年XX月XX日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