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離婚的方式有幾種

導讀:
另一種是訴訟離婚即在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另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主要涉及財產的分割及孩子撫養權的歸屬。華僑與內地居民在中國內地起訴離婚的應向內地居民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對華僑同國內公民的離婚案件應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和僑務政策的要求按照照顧華僑的原則慎重處理。1國內配偶以華僑國外依據重婚為理由提出離婚的查有實據的應準予離婚。夫妻雙方均為華僑要求在國內辦理離婚的無論是一方要求離婚還是雙方自愿離婚都必須向結婚登記地的人民法院申請辦理離婚手續。那么華僑離婚的方式有幾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另一種是訴訟離婚即在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另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主要涉及財產的分割及孩子撫養權的歸屬。華僑與內地居民在中國內地起訴離婚的應向內地居民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對華僑同國內公民的離婚案件應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和僑務政策的要求按照照顧華僑的原則慎重處理。1國內配偶以華僑國外依據重婚為理由提出離婚的查有實據的應準予離婚。夫妻雙方均為華僑要求在國內辦理離婚的無論是一方要求離婚還是雙方自愿離婚都必須向結婚登記地的人民法院申請辦理離婚手續。關于華僑離婚的方式有幾種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華僑離婚有兩種途徑
一種是協議離婚協商簽訂離婚協議后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即可。辦理離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另一種是訴訟離婚即在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另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
訴訟離婚主要涉及財產的分割及孩子撫養權的歸屬。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或管轄即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準備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去立案即可。起訴離婚需要遞交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及財產清單。
所以華僑離婚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離婚方式做最有利自己的安排。
由于配偶身份與國籍的不同華僑離婚案件中也就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辦理。具體情況分析如下
一華僑離婚同內地居民在訴訟離婚如何辦理?
華僑與內地居民在中國內地起訴離婚的應向內地居民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對華僑同國內公民的離婚案件應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和僑務政策的要求按照照顧華僑的原則慎重處理。
1國內配偶以華僑國外依據重婚為理由提出離婚的查有實據的應準予離婚。
2華僑久不回國杳無音訊不盡夫妻義務國內配偶要求離婚的可以公告送達訴訟文書在公告期滿后判決準予離婚。判決書公告送達后在上訴期屆滿時即發生法律效力。
3國外華僑與國內配偶有通信聯系并匯款供養親屬國內配偶要求離婚的華僑不同意離婚的一般應盡量調節不離。如國內配偶堅決要求離婚矛盾激化而發生意外事件可能的可根據具體情況準予離婚。
4華僑以國內配偶有不忠行為或其他充足理由提出離婚的如果查證屬實一般應準予離婚。
5離婚后的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按婚姻法的規定處理。
二雙方均為華僑離婚如何辦理?需要什么程序手續?
夫妻雙方均為華僑要求在國內辦理離婚的無論是一方要求離婚還是雙方自愿離婚都必須向結婚登記地的人民法院申請辦理離婚手續。
當事人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國時可辦理授權委托書委托國內親友或律師為代理人代為辦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委托書和意見書均須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我駐外使領館認證。
上述委托書和意見書也可由我駐外使領館直接公證。如果他們原在我駐外使領館辦理結婚登記申請離婚時雙方又無爭議的可向原經辦結婚登記的我駐外使領館申請辦理離婚手續雙方有爭議的則應向出國前最后戶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此外申請人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書的正本而不能是復印件目的是為了保證其真實性。
三雙方均是居國外華僑的離婚的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對這種離婚原則上應向居住國有關機關申辦離婚手續。但居住國因某種原因不受理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懂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
(1)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憂傷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時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