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常見法律問題有哪些

導讀:
一離婚方式問題1離婚有哪幾種方式?答在民政局離婚可以領取離婚證在法院調解離婚領取的是民事調解書同樣達到解除婚姻關系財產分割和處理撫養權問題。唯一不同的是離婚后如果一方違反當初的約定在民政局離婚的當事人要起訴法院獲得生效判決后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法院調解離婚的當事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無需另行起訴。答①出現離婚的法定理由②第二次起訴離婚③一方被判刑刑期較長④一方被宣告失蹤⑤一方出軌情節較嚴重。如已經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由起訴時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答雙方均在中國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轄一方在中國定居則由定居地法院管轄。那么離婚的常見法律問題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方式問題1離婚有哪幾種方式?答在民政局離婚可以領取離婚證在法院調解離婚領取的是民事調解書同樣達到解除婚姻關系財產分割和處理撫養權問題。唯一不同的是離婚后如果一方違反當初的約定在民政局離婚的當事人要起訴法院獲得生效判決后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法院調解離婚的當事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無需另行起訴。答①出現離婚的法定理由②第二次起訴離婚③一方被判刑刑期較長④一方被宣告失蹤⑤一方出軌情節較嚴重。如已經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由起訴時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答雙方均在中國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轄一方在中國定居則由定居地法院管轄。關于離婚的常見法律問題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方式問題
1離婚有哪幾種方式?
答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或者到法院起訴離婚。
2去民政局離婚和法院調解離婚的效果是一樣的嗎?
答在民政局離婚可以領取離婚證在法院調解離婚領取的是民事調解書同樣達到解除婚姻關系財產分割和處理撫養權問題。唯一不同的是離婚后如果一方違反當初的約定在民政局離婚的當事人要起訴法院獲得生效判決后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法院調解離婚的當事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無需另行起訴。
二離婚條件問題
什么情況下法院會判離婚?
答①出現離婚的法定理由②第二次起訴離婚③一方被判刑刑期較長④一方被宣告失蹤⑤一方出軌(非重婚和同居)情節較嚴重。
2離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答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②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3沒有法定理由第一次起訴離婚是否會判離婚?
答一般不會判離婚具體情形可咨詢律師。
4對方下落不明能否起訴離婚?
答可以。建議先去公安機關人口失蹤再憑人口失蹤的報案記錄起訴。法院將采用公告方式送達相關文書。
5女方在懷孕期哺乳期或流產是否可以起訴離婚?
答在懷孕期分娩后一年內或流產半年內男方不得起訴離婚但女方可以起訴。
三離婚管轄問題
1離婚訴訟一般由哪個法院管轄?
答一般由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如被告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則由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2一方外出打工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
答如一方外出打工超過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3雙方均外出打工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
答首先看雙方離開戶籍所在地是否超過一年如沒有則按第1點處理。如已經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由起訴時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如起訴時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則由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轄。
4一方在國外定居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
答由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5雙方在國外定居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
答如在國內結婚的則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轄。如在國外結婚的則在一方原戶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轄。
6雙方都在國外但未定居的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
答由原告或被告原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7雙方均取外籍能否在中國起訴?
答雙方均在中國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轄一方在中國定居則由定居地法院管轄。
8雙方均定居外國且已經離婚就國內財產分割提起訴訟的應到哪個法院起訴?
答在財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9一方在看守所或監獄服刑另一方應向哪個法院起訴離婚?
答被監禁一年以上在被告被監禁地法院起訴離婚如未滿一年則案第1點處理。
四離婚訴訟期限類問題
1離婚訴訟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答一審簡易程序3個月普通程序6個月。
2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多久后可以再次起訴離婚?
答6個月。
五撫養權問題
1孩子兩周歲以下撫養權歸誰?
答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孩子十周歲以上法院如何認定撫養權?
答法院主要根據孩子的意愿進行判決但一方有吸毒家暴傳染病等不適宜照顧孩子的除外。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法院如何確定撫養費?
答根據孩子的實際需要當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情況等因素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5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嗎?
答協商解決撫育費最好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6撫育費的給付期限?
答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7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8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
9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并與該子女形成事實收養關系的離婚后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后應由收養方撫養該子女。
10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1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2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
13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14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15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16對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采取強制措施。
六彩禮問題
1什么是彩禮?
答彩禮是指根據習俗以結婚為目的給予對方的聘禮嫁妝等。
2結婚不成彩禮是否需要返還?
答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結婚不久就離婚彩禮是否返還?
答一般不可以要求返還但因支付彩禮導致婚后生活困難的除外。這里的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七家庭暴力問題
1遇到家庭暴力該怎么處理?
答一定要及時報警和就診報警記錄和病歷都是將來認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證據。其次可以向當地居委會婦聯親友求助。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將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這也意味著家暴不再是家庭私事受害者可以尋求法律幫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能否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
答可以。
3人身保護措施有哪些?
答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以下一項或多項保護措施(一)禁止被申請人毆打威脅申請人或申請人的親友(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申請人或者與申請人或者可能受到傷害的未成年子女進行不受歡迎的接觸(三)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生效期間一方不得擅自處理價值較大的夫妻共同財產(四)有必要的并且具備條件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暫時搬出雙方共同的住處(五)禁止被申請人在距離下列場所200米內活動申請人的住處學校工作單位或其他申請人經常出入的場所(六)必要時責令被申請人自費接受心理治療。(七)為保護申請人及其特定親屬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4向哪個法院申請人身保護?
答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申請由受害人經常居住地加害人經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為發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兩個以上同級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
5什么時候可以申請人身保護措施?
答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申請可以在離婚訴訟提起之前訴訟過程中或者訴訟終結后的6個月內提出。
6申請人身保護措施需要什么條件?
答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第一申請人是受害人
第二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姓名通訊住址或單位
第三有具體的請求和事實理由
第四有一定證據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臨家庭暴力威脅。
受害人由于客觀原因無法自行申請的由受害人近親屬或其他相關組織代為申請。相關組織和國家機關包括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村)委會庇護所婦聯組織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等。申請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證據可以是傷照報警證明證人證言社會機構的相關記錄或證明加害人保證書加害人帶有威脅內容的手機短信等。
八軍人離婚問題
1一方是軍人的離婚案件由什么法院受理?
答雙方是軍人的由軍事法院管理。一方是軍人的按一般的管轄規則確定詳見第三點“離婚管轄問題”。
2一方是現役軍人另一方要求離婚是否需要軍人一方同意?
答需要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除外。
3如何認定軍人有重大過錯?
答主要是指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②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一方是現役軍人另一方起訴離婚是否需要所在部隊單位同意?
答需要所在部隊單位開具同意離婚的證明。
九財產分割問題
1什么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答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什么財產屬于夫妻個人財產?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十婚外情問題
1一方出軌另一方是否可以多分財產?
答一方出軌不是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的依據但無過錯方在分割財產時可以得到一些照顧。
2一方出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要求賠償?
答如一方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
3一方出軌在什么情況下構成重婚?
答一方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雖然沒有登記結婚但對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4一方出軌在什么情況下構成同居?
答同居一般要求雙方共同居住生活6個月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