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的證據取得注意什么事項

導讀:
但是手機短信作為證據提交時應注意注明手機型號發送接收的時間發信人的手機號碼等最好通過公證機關進行公證。根據訴訟法的證據原則證據必須具備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所謂證據的合法性是指訴訟證據必須是依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的程序而取得的事實材料。新的司法解釋第六十八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同時第七十條第三款規定“有其他證據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制件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效力。那么離婚訴訟中的證據取得注意什么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是手機短信作為證據提交時應注意注明手機型號發送接收的時間發信人的手機號碼等最好通過公證機關進行公證。根據訴訟法的證據原則證據必須具備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所謂證據的合法性是指訴訟證據必須是依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的程序而取得的事實材料。新的司法解釋第六十八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同時第七十條第三款規定“有其他證據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制件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效力。關于離婚訴訟中的證據取得注意什么事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是手機短信作為證據提交時應注意注明手機型號發送接收的時間發信人的手機號碼等最好通過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另外手機短信應還有其他證據相佐證這樣使得手機短信具備更強的證明效力。
根據訴訟法的證據原則證據必須具備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所謂證據的合法性是指訴訟證據必須是依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的程序而取得的事實材料。它除了要求證據的形式應當合法外還要求證據的收集提供甚至審查等環節也必須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
對于私自偷拍偷錄行為是否合法最高法院1995年3月關于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制其談話取得的資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批復認為“證據的取得必須合法只有經過合法途徑取得的證據才能作為定案根據。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制其談話系不合法行為以這種手段取得的錄音資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p>
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該批復對禁止當事人以偷拍偷錄的方式收集證據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一刀切的規定也帶來了一系列的負面效應影響了法律公平的實現使部分當事人因舉證困難或無法舉證而承擔了不利的法律后果不利于對他們民事權益的保護。
最高法院2001年12月頒布的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稱規定)中對此問題作出了新的解釋。新的司法解釋第六十八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同時第七十條第三款規定“有其他證據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制件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效力?!?/p>
規定對證據合法性的判斷標準為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是否“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比1995年的批復更合理但是在適用時仍然存在因規定籠統模糊而導致同一案件存在不同看法的問題。因此這就給了法官自由裁量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