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訴離婚會判離嗎

導讀:
問張某某與史某某經人介紹于2010年10月相識于2011年1月12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婚后無子女。張某某曾于2012年2月14日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張某某與史某某仍未和好繼續分居至今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現張某某再次起訴要求與被告離婚能獲得支持嗎?離婚律師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仍未和好繼續分居滿一年的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那么二次起訴離婚會判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問張某某與史某某經人介紹于2010年10月相識于2011年1月12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婚后無子女。張某某曾于2012年2月14日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張某某與史某某仍未和好繼續分居至今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現張某某再次起訴要求與被告離婚能獲得支持嗎?離婚律師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仍未和好繼續分居滿一年的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關于二次起訴離婚會判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問
張某某與史某某經人介紹于2010年10月相識于2011年1月12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婚后無子女。張某某與史某某婚后感情一般。張某某曾于2012年2月14日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張某某與史某某仍未和好繼續分居至今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現張某某再次起訴要求與被告離婚能獲得支持嗎?
離婚律師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仍未和好繼續分居滿一年的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該案張某某與史某某雖自愿登記結婚婚后感情一般但張某某曾于2012年2月14日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張某某與史某某仍未和好繼續分居至今互不履行夫妻義務張某某與史某某夫妻感情可以認定為確已破裂張某某要求與史某某離婚應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