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的條件、費用、以及所包含的兩種情況

導讀:
離婚起訴的前提必須是雙方領有結婚證或者已構成事實婚姻。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離婚起訴訴訟費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依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依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案件受理費包括兩種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因人身權利或其他人身非財產關系發生爭議提起訴訟案件交納費用。那么離婚起訴的條件、費用、以及所包含的兩種情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起訴的前提必須是雙方領有結婚證或者已構成事實婚姻。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離婚起訴訴訟費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依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依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案件受理費包括兩種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因人身權利或其他人身非財產關系發生爭議提起訴訟案件交納費用。關于離婚起訴的條件、費用、以及所包含的兩種情況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起訴的前提必須是雙方領有結婚證或者已構成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
男方不得起訴的情形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上述規定不予受理。
離婚起訴訴訟費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依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依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根據這一規定訴訟費有兩類一是案件受理費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時征收當事人應當交納的費用二是其他訴訟費用就是在訴訟中應當由當事人支付的費用。
案件受理費包括兩種
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因人身權利或其他人身非財產關系發生爭議提起訴訟案件交納費用。離婚案件就屬非財產案件。
2財產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因財產而引起爭議提起訴訟的案件交納的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訴訟收費辦法(試行)第五條規定離婚案件受理費每件交納1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的部分按1交納。當事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依據上述規定交納離婚起訴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