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誰出具婚姻狀況證明

導讀:
2、婚姻狀況證明:茲有我轄區(單位)同志(男、女),戶口所在地XXXXXX派出所,于XXXX年XX月XX日與XXX結婚,系,現申請生育第X個子女,現家庭有X個子女,經審核,情況屬實,特此證明。那么由誰出具婚姻狀況證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婚姻狀況證明:茲有我轄區(單位)同志(男、女),戶口所在地XXXXXX派出所,于XXXX年XX月XX日與XXX結婚,系,現申請生育第X個子女,現家庭有X個子女,經審核,情況屬實,特此證明。關于由誰出具婚姻狀況證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由誰出具婚姻狀況證明
1、未婚的婚姻狀況證明
拿身份證、戶口本到當地公安機關開具戶籍證明,加蓋紅章。
2、離婚的婚姻狀況證明
拿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到你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科,讓戶籍民-警在戶口冊頁的背面變更欄中,根據你的離婚證寫明某年某月某日離異,并蓋上戶籍專用章。
3、結婚的婚姻狀況證明
拿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當地鄉民政所出具婚姻證明。
二、婚姻狀況證明的文書內容
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書面內容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
三、婚姻狀況證明怎么辦理
1、可以拿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到你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科,讓戶籍民-警在戶口冊頁的背面變更欄中,根據你的離婚證寫明某年某月某日離異,并蓋上戶籍專用章。這個就能當婚姻狀況證明。
2、婚姻狀況證明:
茲有我轄區(單位)同志(男、女),戶口所在地XXXXXX派出所,于XXXX年XX月XX日與XXX結婚,系(初婚、再婚),現申請生育第X個子女,現家庭有X個子女,經審核,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此證明有效期60天)
XXXXX社區居委會(單位)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