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順序繼承人與第二順序繼承人達成繼承合同的效力

導讀:
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缺乏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實,并不絕對導致合同一律無效。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那么第一順序繼承人與第二順序繼承人達成繼承合同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缺乏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實,并不絕對導致合同一律無效。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關于第一順序繼承人與第二順序繼承人達成繼承合同的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第一順序繼承人與第二順序繼承人達成繼承協議的效力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協議生效的條件如下: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締約能力,才能成為合格的合同主體。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往往難以從其外部判斷,法律對此一般不主動干預。缺乏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實,并不絕對導致合同一律無效。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主要包括兩層含義:
一是合同的內容合法,即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及其指向的對象即標的等,應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
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當事人締約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內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達到非法目的等規避法律的事實。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所謂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將其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時,便成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備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當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法定繼承人的順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