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三繼承人順序怎么分配的?

導讀:
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與具體情況息息相關,對于繼承人來說,應當慎重對待繼承權的行使,根據法律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應當均等繼承遺產,首先,需要強調的是,繼承法人以被繼承人和繼承人之間的婚姻關系和血緣關系為基礎來確定繼承順序,因此,一般情況下,第一順序繼承人中,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配偶優先繼承,子女和父母并列為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中有多人,如何分配遺產呢。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繼承開始后,如果被繼承人有遺囑,則按照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進行繼承。法定繼承分為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那么,第一二三繼承人順序怎么分配呢?
首先,需要強調的是,繼承法人以被繼承人和繼承人之間的婚姻關系和血緣關系為基礎來確定繼承順序。在繼承法中,設立了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第一、第二順序繼承人。
因此,一般情況下,第一順序繼承人中,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配偶優先繼承,子女和父母并列為第二順位繼承人。如果第二順序繼承人出現,則第一順序繼承人不再繼承。若第一或第二順序繼承人無法繼承,則由第三順序繼承人繼承。
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中有多人,如何分配遺產呢?
根據法律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應當均等繼承遺產。但對于生活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應當予以照顧;對于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以多分;對于有扶養能力和條件但不盡扶養義務的繼承人,應當不分或者少分;至于繼承人之間協商同意的可以不均等。
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與具體情況息息相關,對于繼承人來說,應當慎重對待繼承權的行使。
律師在處理繼承案件時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要客觀了解案件的情況,尊重被繼承人的真實意愿。如果被繼承人有遺囑,要遵循遺囑的規定;如果沒有遺囑,則需按照法定繼承進行繼承。
其次,要注意繼承人之間平等的原則。繼承人之間應當平等,不應當設立繼承優先級或繼承等級。在同一順序繼承人之間分配遺產時,應當均等分配,除非繼承人之間協商同意不均等分配。
最后,要注意法定繼承人的特殊情況。對于婚姻關系復雜、血緣關系不明確、養育關系不明了等情況,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