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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繼承親屬可以放棄繼承嗎

林艷英律師2022.01.31864人閱讀
導讀:

代位繼承人的范圍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親屬,這是代位繼承的一個原則。例如,承認父母或兄弟姐妹可以作被代位人的立法,代位繼承人的范圍就擴及到侄子女、甥子女及其直系卑親屬:承認祖父母為被代位人的立法,代位繼承人的范圍就擴及到叔、伯、姑、舅、姨及其直系卑親屬。因此,1981年修改后的民法,將代位繼承人限于被繼承人的直系卑親屬和兄弟姐妹的子女。對于養子女,多數國家規定可以作為代位繼承人繼承其養父或養母的直系尊親屬的財產。那么代位繼承親屬可以放棄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位繼承人的范圍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親屬,這是代位繼承的一個原則。例如,承認父母或兄弟姐妹可以作被代位人的立法,代位繼承人的范圍就擴及到侄子女、甥子女及其直系卑親屬:承認祖父母為被代位人的立法,代位繼承人的范圍就擴及到叔、伯、姑、舅、姨及其直系卑親屬。因此,1981年修改后的民法,將代位繼承人限于被繼承人的直系卑親屬和兄弟姐妹的子女。對于養子女,多數國家規定可以作為代位繼承人繼承其養父或養母的直系尊親屬的財產。關于代位繼承親屬可以放棄繼承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位繼承親屬可以放棄繼承嗎

代位繼承親屬是否可以放棄繼承,需要分情況討論。

1、代位繼承人未滿18歲

只能由她的監護人對其應繼承的財產予以管理,但無特殊原因不得擅自處分,除非是有利于她的行為。所以,她應該繼承的部分,不能通過任何形式放棄,即便去公證,也不見得會給你們進行公證的。公證內容如果侵犯了她的權益,公證處不會辦理的。

2、代位繼承人滿18歲

如果已滿18歲,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代位繼承人的范圍

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親屬,這是代位繼承的一個原則。在這個問題上,各國的規定是一致的,但也有個別例外,如韓國民法規定,妻子可代亡夫繼承公婆的財產。值得注意的是,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親屬,但不一定是被繼承人的直系卑親屬。實際上,在大多數國家,代位繼承人的范圍大大超出了被繼承人直系卑親屬的范圍。例如,承認父母或兄弟姐妹可以作被代位人的立法,代位繼承人的范圍就擴及到侄子女、甥子女及其直系卑親屬:承認祖父母為被代位人的立法,代位繼承人的范圍就擴及到叔、伯、姑、舅、姨及其直系卑親屬。

代位繼承原則上不受代數限制,但基于立法政策上的理由,也可以對其加以限制。如日本民法原來規定,兄弟姐妹的直系卑親屬作為代位繼承人不受代數限制,后來這一規定受到人們的廣泛批評,認為這樣會使那些與被繼承人既無親情又無生活上的依賴扶助關系的人成為繼承人,而這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因此,1981年修改后的民法,將代位繼承人限于被繼承人的直系卑親屬和兄弟姐妹的子女。這反映了繼承立法重視親情和生活上的互相扶助關系。對繼承權的影響以至決定作用,也反映了縮小繼承人范圍的立法傾向。

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可否作代位繼承人?外國法律中無繼子女法律地位的規定,繼子女如果被繼父或繼母收養,按養子女對待,否則無權利義務關系。對于養子女,多數國家規定可以作為代位繼承人繼承其養父或養母的直系尊親屬的財產。這些國家的理論認為,收養的效力及于養父母的血親。這種主張有利于穩定收養關系。美國等一些國家則認為,收養是收養人和被收養人之間的事,收養合同的效力不及于收養合同以外的其他人。因此,養子女不能代養父或養母之位繼承養父或養母的直系尊親屬或其他血親的財產。我國收養法第22條明確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因此,養子女亦可作代位繼承人。喪失和放棄對被代位人的繼承權者,是否可以作為代位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羅馬法對此采取肯定說。法國民法典第744條仿羅馬法,明確規定:“任何人如曾放棄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仍得代替被繼承人的地位。”學者有肯定和否定二種主張。史*寬先生持肯定說。筆者贊成肯定說。因為第一,代位繼承人系基于自己的固有權利直接繼承被繼承人,而不是基于對被代位人的繼承權間接繼承被繼承人(理由容后詳述);第二,喪失和放棄繼承權僅具有相對的效力,喪失或放棄對被代位人的繼承權,不影響其對被繼承人的繼承權;第三,各國民法對此均無禁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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