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繼承開始的時間及死亡先后的推定有什么規定

導讀: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那么民法典的繼承開始的時間及死亡先后的推定有什么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關于民法典的繼承開始的時間及死亡先后的推定有什么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的繼承開始的時間及死亡先后的推定有什么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二、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行為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