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離婚彩禮要返還嗎

導讀:
但是如果結婚時間不到1年且因為給付彩禮導致對方家庭生活極度困難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或者雙方雖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也應該返還彩禮。但一般不存在賠償的問題,就離婚要求精神損失費或青春損失費的,法院不會支持。那么女方提出離婚彩禮要返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是如果結婚時間不到1年且因為給付彩禮導致對方家庭生活極度困難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或者雙方雖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也應該返還彩禮。但一般不存在賠償的問題,就離婚要求精神損失費或青春損失費的,法院不會支持。關于女方提出離婚彩禮要返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女方提出離婚彩禮要返還嗎
1、根據法律規定,雙方辦理結婚登記的,彩禮就不需要返還,婚后的財產和債務都要平均分割。但是如果結婚時間不到1年且因為給付彩禮導致對方家庭生活極度困難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或者雙方雖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也應該返還彩禮。
2、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二、單方提出離婚財產怎么分
男女雙方皆可提出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債務也要共同承擔。關于財產分割:
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財產,沒有特殊情況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如果對方有過錯,可以適當多分財產以作補償。但一般不存在賠償的問題,就離婚要求精神損失費或青春損失費的,法院不會支持。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