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離婚和訴訟離婚的區別是什么

導讀:
當一方不履行協議內容時,另一方必須向法院另行起訴解決,而協議書中所約定的內容,并不是百分之百得到法律的支持。一旦一方反悔,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通過法院達成的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具有可強制執行的效力。那么合同離婚和訴訟離婚的區別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一方不履行協議內容時,另一方必須向法院另行起訴解決,而協議書中所約定的內容,并不是百分之百得到法律的支持。一旦一方反悔,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通過法院達成的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具有可強制執行的效力。關于合同離婚和訴訟離婚的區別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政局協議離婚所備案的,不具有法律強制效力。
當一方不履行協議內容時,另一方必須向法院另行起訴解決,而協議書中所約定的內容,并不是百分之百得到法律的支持。一旦一方反悔,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通過法院達成的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具有可強制執行的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法院的調解書或判決書,對方即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通過查封、凍結、甚至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使對方必須遵守協議,更有保障。
二、協議離婚中的《離婚協議》常常留有隱患。
法院訴訟離婚或調解離婚,有律師、法官的專業水平保障,對調解書的每一條款都會逐條進行審查,合法、嚴謹,并確保今后可供強制執行,沒有隱患,更徹底的解決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