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要簽離婚合同,合同離婚需辦哪些手續

導讀:
哪些情形不要簽離婚協議,協議離婚需辦哪些手續協議離婚有諸多好處,也有諸多缺陷,如果顧慮到以下問題,最好不要簽離婚協議:1、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不具備強制執行力。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1年后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該文件同時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那么哪些情形不要簽離婚合同,合同離婚需辦哪些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哪些情形不要簽離婚協議,協議離婚需辦哪些手續協議離婚有諸多好處,也有諸多缺陷,如果顧慮到以下問題,最好不要簽離婚協議:1、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不具備強制執行力。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1年后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該文件同時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關于哪些情形不要簽離婚合同,合同離婚需辦哪些手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哪些情形不要簽離婚協議,協議離婚需辦哪些手續
協議離婚有諸多好處,也有諸多缺陷,如果顧慮到以下問題,最好不要簽離婚協議:
1、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不具備強制執行力。
協議離婚的協議書內容,不像法院的判決和調解書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協議離婚后,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協議離婚中的義務,比如,不按期支付撫養費,或不履行房屋過戶手續,或不履行支付共同財產折價款的義務,另一方當事人還得另行起訴打官司,讓法院確認離婚協議有效并賦予強制執行權利后,再申請法院執行。
2、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可能會藏有后患。
由于當事人不具備應有的法律素質,加上有些婚姻登記機關的相關法律知識相對較少,在審核相關離婚協議時,看不到離婚協議書中隱藏的風險,或對一方當事人不利的因素,導致可能有后患發生。
3、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事人從訴訟程序上有反悔的權利。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1年后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該文件同時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但畢竟一方當事人離婚后1年內從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權利。
協議離婚需辦哪些手續: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程序:
(一)初審
查驗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的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詢問當事人離婚意愿以及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二)受理
1、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2、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三)審查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四)登記(發證)
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撫松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填寫《離婚證》,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