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離婚撫養規范

導讀: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因此田某要求譚某支付女兒撫養費是合法的。那么2019年離婚撫養規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因此田某要求譚某支付女兒撫養費是合法的。關于2019年離婚撫養規范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2019年離婚撫養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離婚小孩撫養費構成
1、《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2、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于撫養費。
3、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4、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游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三、離婚后男方不給撫養費怎么處理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田某要求譚某支付女兒撫養費是合法的。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所以,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時,解決的辦法包括夫妻雙方協商和上法院起訴。這是最主要的兩種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