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訴訟離婚小孩撫養費怎樣辦

導讀: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1、子女的實際需要。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那么法院訴訟離婚小孩撫養費怎樣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1、子女的實際需要。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關于法院訴訟離婚小孩撫養費怎樣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法院起訴離婚小孩撫養費怎么辦
在司法實踐中,子女撫養費一般應當至少包括教育費、生活費和醫療費等。父母對孩子負有撫養義務,在孩子不具備獨自生活能力前,父母都需要給予孩子撫養費。當有孩子的夫妻準備離婚時,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孩子的撫養權以及撫養費的給付就成為雙方必須達成的條款。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1、子女的實際需要。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子女撫養費的調解書,或是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因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子女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
二、起訴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如何確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