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課堂:什么是夫婦共有債務?

導讀:
——黃女士法律課堂什么是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應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個人所有的財產清償。那么法律課堂:什么是夫婦共有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黃女士法律課堂什么是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應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個人所有的財產清償。關于法律課堂:什么是夫婦共有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前夫欠債被告是否夫妻共擔
我于2006年3月和丈夫登記結婚,但結婚后矛盾不斷,2007年12月就和他協議離婚了。
現在我收到法院傳票,有人告我前夫欠他生意資金款10多萬元,借條是在2007年8月寫的,也就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借的,所以原告把我作為第二被告告上法庭。
但是,我丈夫從來沒有做過什么生意,這筆錢很可能是賭博輸錢后寫下的欠條(我也是因為他迷上賭博而和他離婚的)。
當初離婚時,我和他的離婚協議上已經寫清楚了,所有以他名義對外欠下的債務,都由他個人負責償還,我不承擔責任。
請問律師,這筆錢法院會判我還么?現在我應該怎么處理?
——黃女士
法律課堂
什么是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應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個人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但是,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由于該債務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屬于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因而應由舉債人個人自行承擔,配偶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